“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”所指只医治疼痛的部位,不追究责任病根。案件总结患者张某,男性,25岁,因停歇血尿,于2014年9月25日进北京某著名三甲医院就医,临床为:输尿管膀胱连接处狭小,于2014年9月28日在全麻上行“左侧输尿管镜扩展、DJ管植入术”。
2014年9月29日患者出院,2个月之后放入DJ管。2017年3月患者无显著诱因经常出现左侧腰背部憋困呼吸困难,相伴痉挛,无尿频、尿急、尿痛及肉眼血尿,门诊就医,彩超提醒:左肾及左侧输尿管转变,考虑到病毒感染,并左肾周、附近腹膜炎症,左肾盂及左肾盂输尿管结合处高密度灶,发炎可能性大,左肾积水,左肾衰退,门诊讫左肾造瘘术。之后,患者多次入院行D-J管置换术。2018年3月患者于肿瘤医院就医临床为:1.左肾恶性肿瘤,侵及肾盂及输尿管,相伴肾周尿瘤构成;2.胸腰椎多发骨转移;3.肝多发移往瘤;4.左肾上腺移往瘤;5.腹膜后区多发淋巴结移往。
最后,患者经化疗违宪后于2018年7月12日丧生。患者家属指出医方的医疗不道德不存在相当严重复发、漏诊不道德,仍然并未临床出有患者患上肾癌,造成失去了最佳医疗时机,给患方造成了相当严重的伤害。
因此,诉至法院拒绝医方赔偿金各项费用180余万元。医方指出,医疗不道德合乎医疗常规和医疗规范,医疗措施大力准确有效地。
在医疗过程中,患者并没涉及的肾癌临床表现,医方回应客观上无法找到和临床,并不不存在医疗罪过及所谓的漏诊漏治问题。法院委托鉴定中心对本案展开检验,鉴定中心开具检验意见书认为:患者因停歇血尿进医方,临床为:左侧输尿管末端狭小,行“左侧输尿管镜扩展、DJ管重复使用法术”,两年后行“左肾造瘘术”及“左肾D-J管多次置换术”。
患者在医方就医后1月余于外院临床为:“左肾癌、多发移往”,经4个月的化疗违宪患者去世。1.患者于2014年9月25日因“停歇血尿3月余”住进医方就诊。
医方根据辅助检查临床为“输尿管膀胱连接处狭小”,给与行“左侧输尿管镜扩展、DJ管重复使用法术”,上述医疗过程无过错。2.2017年3月9日患者经常出现“左侧腰背部憋困呼吸困难,相伴痉挛”来医就医,行彩超必:左肾及左侧输尿管转变、左肾盂及左肾盂输尿管结合处高密度灶、左肾积水、左肾衰退;门诊讫左肾造瘘术。之后多次在医方就诊,以后2018年1月24日,在此期间医方给与B超、CT、强化CT等检查,皆提醒左肾出现异常,医方不予推崇,没辨别临床,导致患者“肾癌漏诊并再次发生多处移往”,对于患者的伤害后果医方负起一定责任。
3.患者所患疾病为肾癌,科恶性肿瘤;因并未做到验尸无法具体病理类型;自身疾病的性质、再次发生、发展与医方的医疗罪过联合造成了患者的伤害后果。鉴定结论:医方在医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罪过,该罪过与患者的伤害后果为同等因果关系。最后,法院最后裁决医方赔偿金患方121.4万余元,并且开销案件受理费1.4万余元。
过度医疗猛于虎?对于过度医疗,媒体评价为“过度医疗猛于虎”。对于CT检查,有媒体这样评价“做到一次心脏冠状动脉CT检查,放射线量相等于拍电影了750次X线胸片”,对于不必须做到CT检查的年轻人,不但起将近起到,还不会浪费医疗经费,更加最重要的是,这不会给病人带给“一生”的癌症风险。有报纸报导,“现在不少医生的临床过程本末倒置了,医生面临病人,甚至头也不坐,连病人宽什么样都不告诉,问诊几句后,马上竟然病人做到CT、造影、核磁。”还有文章认为“20年前,胃癌临床通过纤维胃镜、常规前列腺病理临床等只需440元,而现在基础临床就必须2830元。
胃癌化疗从20年前每人次平均值100元,提升到现在的15050元。但胃癌病人的5年生存率相比20年前反而上升了。”对于媒体的言论,不告诉证据在哪里,评价得否客观。
但很显著在这种媒体宣传下,全社会对于过度医疗是“深恶痛绝”。前些日子,看了一个纪录片的片段,一个老年患者因为病情危重被转至上级医院,入院时患者呼吸困难、意识不明。医生对患者展开了CT和实验室检查,展开深静脉放血,最后考虑到不存在相当严重的腹腔病毒感染。
患者家属是个年长的小伙子,对于医院的收费患者家属情绪兴奋,他指出医院收费不合理,花上了四千多元却还没具体临床。而在下级医院一天才花上了一千元,并且检查都是早已做完了的。医生对于病情危重的说明,家属无法接纳,必须收住ICU,可家属似乎是无法因应。
最后一个镜头,家属用安静的语气说道了一句话“医生没有一个好东西!”那种眼光,让人不寒而栗,作为一个医生心痛的感觉持续许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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