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物流全媒体4月24日讯(微信:cn156news )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顾颖,近期对共享经济平台的用工形态展开了调研。她找到,有些租车平台用于的“全职租车员”,这些人在工作中遇上伤势等情况,维权容易。 租车员小李在某平台快递公司旗下的租车车站工作。
他的“必要”老板是租车车站的负责人老王,每月从自己的银行卡里给小李打工资,没相同月薪,所有收益全部按件计费,如果租车分送途中经常出现遗失,要从小李工资里扣减。 工作半年后,小李因分送快件过程中伤势,产生了“拒绝公司按劳动法规定补偿”的点子,诉至法院。
一审中,小李被确认与租车平台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;二审中,二审法院作出了不予认定劳动关系的裁决。 顾颖讲解,二审主要从“人身从属性”的角度对劳动关系展开辨别。法庭指出,虽然小李每天早上到租车车站等候、车主,但快递公司实质上并不关心小李的工作过程,而只是注目他一天工作的结果;虽然小李每天都要在租车车站“发票”,但这种“发票”并不是起着了考勤的起到,而是用来计算出来他一天的工作量;快递公司并没“用于”小李这个劳动力,它只关心劳动结果,而非劳动力的使用权;快递公司按件收费,多劳多得,这种作法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工资,也受最低工资标准的容许;按规定,劳动关系用工风险不应由企业来开销,但小李分送中,如果租车件遗失要自担风险;工作用车不应由用人单位获取,但小李只是向租车平台公司按月外借电瓶车。
因此,法院指出,小李与快递公司之间并不不存在劳动关系。谁来确保租车员的劳动权益? 这看上去,觉得有些“不近人情”。
租车平台公司一方面用于租车员、不为其交纳社会保险,另一方面并不与其创建劳动关系,租车员工作中经常出现安全事故,也不不予赔偿金和补偿。 但根据当前的劳动法规定,上述平台公司,无论是直播平台,还是租车平台,皆有效地回避了类似于的法律风险。非常简单而言,“我只是一个平台,我不负责管理在平台上登记人员的其他任何事”。 “这是个做到’度’的问题。
”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程小勇指出,面临共享经济这样的新经济业态,无法过多地套用标准的“劳动关系”,但也无法只能证实劳动关系,“缴得太紧,这个行业都没了,别说维权了;太松,劳动者的维护又不会沦为一道难题。” 程小勇说道,在涉及的司法解释并未扩展、补足的前提下,无法过分落后地去确认这种“新型劳动关系”,这种判例一旦经常出现,不会对社会经济产生影响,“一个劳动者被证实了劳动关系,那共享经济平台上那么多劳动者,都要证实关系,怎么办?” “劳动关系在个案中的证实,很有可能直接影响一种共享经济业态。”程小勇说道,实际案例中,很多共享经济平台与平台上登记的服务提供者,有可能只是类似于签定中介合约的“居间关系”、承包服务关系,并不是劳动关系。
比如,“网红”主播与直播平台的关系,程小勇指出,有时更加看起来一种“合作关系”。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曹建明处处长也明确提出了一些“个人点子”,“我们看案子,要么是劳动关系,要么不是劳动关系,只有两个维度。能无法有一种’非标准劳动关系’的不存在?” 曹建明说道,互联网+新的业态涉及的劳动仲裁案件,有两种情况,一是“有事故损害的”;二是“女职工类似维护,牵涉到社保的”。这两种类型,对劳动者来说都是大事,“上海过去自创过’类似劳动关系’,社会反响很好,确保了劳动者权益,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停止使用了。
” 他讲解,目前市人社局早已开始著手对新的业态下的用工关系展开调研、分析,“我们也在苦思冥想,能无法有一种非标准劳动关系,可以用参照系数、评分等方式来定好标准,并给与必要的劳动者维护规定,比如工伤、养老方面。” 曹建明指出,新的业态产生的新工作,本身就必须政策展开“创造性地设计”,这种设计的最后目的是让新的业态发展更佳、让劳动者权益获得确保。 顾颖法官也指出,传统的劳动关系确认制度应该“通经活络”了,“不应尽早实施新的劳动关系确认标准和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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